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2007-1-A地块: 土地位置:人和家园南侧地块 土地面积(m2):53971.9 土地用途:商住 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 容积率:≤1.8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5% 挂牌起始价(万元):3806 加价幅度(万元):40或其整数倍 竟买保证金(万元):500 供地方式:净地 备注:商业用地面积比例不大于20% 2007-1-B地块: 土地位置:开发区内城市河南、东阳路西侧地块 土地面积(m2):18965 土地用途:住宅 出让年限:居住70年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 挂牌起始价(万元):1200 加价幅度(万元):30或其整数倍 竟买保证金(万元):200 供地方式:净地 备注:不得建设别墅 2007-1-C地块: 土地位置:开发区内城市河南、金湾路东侧地块 土地面积(m2):57486 土地用途:住宅 出让年限:居住70年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 挂牌起始价(万元):3550 加价幅度(万元):50或其整数倍 竟买保证金(万元):500 供地方式:现状 备注:不得建设别墅 二、上述地块均按净地挂牌。其中:A幅地块中51033 m2 (76.55亩)已办理征收手续,尚有2940 m2(4.41亩)土地待批准征收后,办理出让手续。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此前如在本县有无故拖欠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按时开工建设的违约行为的竞得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A幅地块竞得者须以500万美元以上注册,并按42元/m2(建筑面积)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竞买人竞得上述宗地后,有关该宗地的开发资质、开工建设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2月16日至2007年3月8日,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宝应县原多管局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7年2月16日至2007年3月8日,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8日16 时(法定假日不接受书面申请、不办理竞买保证金交纳手续)。 七、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3月9日 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上述三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接受竞买报价时间为2007年3月9日10时至2007年3月22日16时(法定假日不接受报价)。 联系人:陈跃舟 王华 联系电话:(0514) 8252227 8257523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上述三宗地块,于2007年3月23日上午9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举行现场竞价会; 十、本次挂牌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 宝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 3210233101211000000301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二OO七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