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四(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上述地块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竞买人竞得相关地块使用权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项目集中收费“一费制”的要求执行。有关地块的开工建设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有底价出让,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0日至2013年5月9日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5月23日在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和报名、报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报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2013年5月23日15时。 六、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由我局在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5月23日接受报名申请的同时予以确认。 七、上述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八、其他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上述四(幅)地块于20113年5月24日上午10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举行现场竞价会。 九、本次挂牌的银行账户、联系人、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宝应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32001747436052516058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257523 13773335100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