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6日消息,根据2019年12月28日发布的人民银行公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已于2020年3月1日如期启动。针对银行是否会故意提高LPR报价的问题,央行强调,LPR报价机制已尽可能保证报价行真实报价,使公布的LPR具有公允性。
有观点认为,用LPR加减点的方式,而不是浮动倍数,银行会占便宜,央行强调,用加减点还是浮动倍数方式定价,只是计算方式略有区别。未来LPR变动时,对借款人和银行的影响是对等的,不存在谁占便宜的问题。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现执行利率比LPR高,未来LPR上升时,加减点方式更有利;LPR下降时,浮动倍数方式更有利。如果现执行利率比LPR低,则未来LPR上升时,浮动倍数方式更有利;LPR下降时,加减点方式更有利。如果现执行利率等于LPR,则两种方式没有区别。对银行的影响与上述情况相反。
提及银行是否会故意提高LPR报价,央行强调,LPR报价机制已尽可能保证报价行真实报价,使公布的LPR具有公允性。18家LPR报价行都是同类型银行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公信力和定价能力的银行,且需要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报价,也就是说,报价行的报价都是有真实交易作为支撑的。同时,人民银行和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各报价行的报价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定期考核评估其报价质量,并根据考核情况对报价行进行优胜劣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