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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需每月公布保障房建设进度

2012/6/6 8:51:52  阅读:623次 字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6月1日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每月后10个工作日,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际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等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确定年度计划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等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在《通知》下发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还需公开列入年度开工计划的建设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总建筑面积、住宅面积、计划开工时间等。有新项目立项的,也应在项目立项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项目清单。
 

    与此同时,已开竣工项目的基本信息也要在开工和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在保障性住房分配环节,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需公开分配对象姓名、分配保障性住房类型、套型面积、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信息。分配过程和程序都需对外公开。如有退出情况,应在年内6月30日前一次性公开原保障对象姓名、原租购保障性住房类型、套型面积、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信息,并于每月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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