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该地块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凡在我县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有违规或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违约期间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竞买人竞得相关地块使用权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项目集中收费“一费制”的要求执行。有关地块的开发资质、开工建设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有底价出让,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24日,A地块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B、C地块到地块所在地国土资源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0月14日,A地块到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B、C地块到地块所在地国土资源所提交书面申请和报名、报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报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2013年10月14日17 时。 六、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由我局在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0月14日接受报名申请的同时予以确认。 七、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A地块在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B、C地块在地块所在地国土资源所。 八、申请人竞得地块,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须在本地申请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宝应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其他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A地块于2013年10月15日上午10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举行现场竞价会,B地块于2013年10月15日下午16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氾水国土资源所举行现场竞价会, C地块于2013年10月16日上午10时在宝应县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夏集国土资源所举行现场竞价会。 十、本次挂牌的银行账户、联系人、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宝应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32001747436052516058 A地块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270859 13952700850 B地块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422463 13605255252 C地块联系人:井先生 联系电话:(0514)88721454 13773327188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