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经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二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点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m2) 土地 状况 出让用途 出让年限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备注 2006-8-A 苏中装饰批发市场配套停车场 5113 净地现状 绿化及停车场 商业40年 ≤0.2 ≥40% 免费停车场 2006-8-B 泾河镇张桥畜牧兽医站 336 净地 商住 商业40年居住70年 ≤100% ≤2.0 商业用地比例不大于50% 上述二宗地的具体规划要求详见宝应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处和泾河镇村建部门出具的相应宗地的《规划设计要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竞买人竞得A幅 宗地后,其建设方案须报经江苏省宝应开发区管委会审核认定并经县规划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竞买人竞得B幅 宗地后,其建设方案须报经泾河镇村建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竞买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均可报名参加A、B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但如在本县有无故拖欠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按时开工建设的单位(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及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及经所在地工商部门验证并加盖公司(或企业、经济组织)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公民个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委托他人报名或竞买的,必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请使用可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收据。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2006-8-A 245 5万元或其倍数 50 2006-8-B 8.5 0.5元或其倍数 2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最终成交价仅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土地契税(出让金总额的4%)、环境评价费、建筑业劳保统筹费和土地交易费(1.3元/m2)以及其他行政事业性规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的标准缴纳)。 竞买人竞得B幅宗地后,有关该宗地的开发资质、开工建设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五、报名、报价起止时间、地点和现场竞价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接受报名报价时间只限法定工作日时间内。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件、电话等竞买申请。 符合竞买资格者须填写相应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名报价表》,并按规定缴付竞买保证金和咨询服务费后,方可参加报名报价。 报名报价时间:自2006年7 月31 日上午8:30起至2006年8月31日16:00止; 报名报价地点: A幅地块在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宝应县原多管局二楼) 联系人:陈跃舟 王 华 联系电话:0514-8257523 帐号: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 1108200109000067131 工行 B幅地块在泾河镇国土资源所, 联系人:井洪元 联系电话:0514-8381068; 以上二宗地在报名报价期满后,还将进行现场竞价。A幅地块的现场竞价定于2006年9月1日上午10:00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进行;B幅地块的现场竞价会定于2006年9月1 日下午4:00时在泾河镇国土资源所举行。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